核發助學金問題之大來信如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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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6135
颗粒名称: 核發助學金問題之大來信如是説
分类号: G210
摘要: 编者对被迫休學的李震同学提出的核發助學金問題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关键词: 核發 助學金 學生

内容

編輯先生:
   我是一個繳不起學費而被迫休學的私立之江大學的清寒學生,今有疑問數條,懇請賜與解答:
   (一)因家境淸寒繳不起學費而申請助學金的學生事先必須繳費,如本人不能負担時,也需設法借貸而繳,方有申請助學金的權利,是否合理?
   (二)已於學校指定之銀行儲欵折實,而在尚未取得學校當局正式收據,蓋章及辦完學校規定的入學手續之前,是否已算正式繳費及入學?
   (三)因家境清寒繳不起學費而申請助學金的學生,於助學金核准時,因核准之數遠低於申請之數,因而不能負担而於繳費日期截止之前請求休學時,上述因礙於學校規則而被迫借貸而儲於學校指定之銀行,但尚未取得學校正式收據蓋章,辦完入學手續之欵、是否可以請求退還?
   (四)如可以請求退還而學校當局不退還時,如何處理?讀者李震上李震君:
   所詢各節、茲據之江大學會計室答復如下:
   「敝校核發助學金,照章先由學生系級大會審查,再由全校助學金委員會核准通過,手續較煩。上學期共核發助學金一百四十餘人,有全免者,有半免者,有免四分之一者,均待助學金名單發榜後註冊。
   學生入學後中途或因事或因病申請退學,如已辦理註冊手續,則所繳之費不予退還;如未辦理註冊手續,則所繳於銀行之欵可申請發還。惟如該生申請休學,則須辦完註冊手續後方可申請休學,並保留學籍,下學期可申請復學。
   李君諒係當時申請休學,敝處當將學校定章告知,由學生自决。
   李君下學期可申請復學,如須請求免費,仍須照其他各生同樣辦理,特此奉復卽希轉告李君爲何。」
   (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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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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