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區决于短期内澈底肅淸全境殘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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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6084
颗粒名称: 金華區决于短期内澈底肅淸全境殘匪
并列题名: 頒發命令號召人民協助
分类号: E289.55
摘要: 1950年,浙江軍區第八軍分區司令部决定在短期内澈底肅淸全境殘匪,發出命令號召人民協助。
关键词: 殘匪 人民 協助

内容

(本報金華訊)爲積極開展澈底肅清殘餘散匪,浙汀軍區第八軍分區司令部曁金華專員公署聯合發出命令。內略稱:「自我軍積極展開剿匪工作以來,爲時僅半年,各地股匪已成殘餘;農村革命秩序亦已初步確立,保障了全區人民的生命財產,茲當我展開淸剿殘餘匪特之際,特向我全區人民頒佈六項命令,望各遵守,以便在最短期內,完全肅清殘餘股匪、散匪。
   一、我軍所到之處,各鄉人民政府、農民協會、民兵自衛隊及全體人民,應全力協助。
   二、土匪打散後,往往插槍隱蔽民家,我各鄉人民政府、農民協會、民兵自衛隊及全體人民,應協助我軍搜捕。
   三、各鄉發現土匪後,應主動淸剿,遇匪襲擊,應一面抗擊,一面通報隣鄉與區、縣政府及當地駐軍,隣鄉隣區政府及駐軍得報後應立卽主動合圍,以便迅速消滅土匪。各級人民政府、民兵自衛隊各部隊,凡一處聽到槍□,應迅速出擊增援,以收聯防互助之效,使土匪無隙可乘。
   四、政府征收之農業稅,爲國家財產,人人有保護之責,保管員應負責看管,廉潔奉公,毋使損失,當地鄉政府農民協會民兵自衛隊及全體人民均應協助保管員保護糧食。
   五、凡鐵路、公路、橋樑、電線等重要交通,附近鄉人民政府農會民兵自衛隊及全體人民均有保護之責,如發現土匪破壞,應立即捕送政府或駐軍,如土匪持槍抵抗,均得就地格殺,並要全力協助政府迅速修復一切被破壞之交通。
   六、凡土匪散存民間之武器資材,應立即報繳政府或當地駐軍,否則以通匪論罪。
   剿匪治安,人人有責,立功者獎,犯罪者罰;本部、署具有剿匪決心,務求於短期內全部肅淸散匪,以鞏固社會治安,凡參加土匪執迷不悟者,死路一條,携械來歸者,律予以自新之路,毋再自誤爲要。」(秋生,二十二日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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