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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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5649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
关键词: 蘇維埃 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内容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同意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請求,給予中國以貸款作爲償付蘇聯所同意交付給中國的機器設備及其他器材之用;據此,雙方政府議定本協定,其條文如左:第一條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貸欸,以美元計算,總數共為三萬萬美元;其計算法,係以三十五美元作為一盎斯純金。
   蘇聯政府鑑於中國因其境內長期軍事行動而遭受的非常破壞,同意以年利百分之一的優惠條件給予貸欵。第二條
   第一條中所指的貸欸,自一九五零年一月一日起,在五年期間,每年以同等數目卽貸欵總數的五分之一交付之,用以償付爲恢復和發展中國人民經濟而由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包括電力站、金屬與機器製造工場等設備,採煤、採礦等礦坑設備,鐵道及其他運輸設備,鋼軌及其他器材等。
   機器設備與器材的品類、數量、價格及交付期限,由雙方以特別協定規定之,其價格將根據世界商場的價格來決定。
   在一年期限中所未使用而剩餘的欵額,可移用於下一年期限內。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將以原料、茶、現金、美元等付還第一條所指的貸欵及其利息。原料與茶的價格、數量及交付期限將以特別協定規定之,其價格將根據世界商場的價格來决定。貸款的付還以□年為期,每年付還同等數目卽所收貸款總數的十分之一,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實施之。第一期的付還於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實施之,而最後一次的付還,於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實施之。貸款的利息係以使用貸欵的實數並目其使用之日起實行計算,每半年交付一次。第四條
   爲了對本協定所規定之貸欵進行結算起見,蘇聯國家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各建立特別賬目,並共同規定對本協定的結算與計算的手續。第五條
   本協定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應經批准幷在北京互換批准書。一九五零年二月十四日訂於莫斯科,共兩份,每份均以中文與俄文書就,兩種文字的條文均有同等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周恩來(簽名)□□□□□國聯盟政府全權代表安·揚·維辛斯基(簽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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