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不是離婚理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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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5350
颗粒名称: 耳聾不是離婚理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2月11日,張和苓先生不满自己的婚姻,询问当代日报社编者可不可以离婚。
关键词: 读者 问题 答复 耳聾 離婚 理由

内容

編輯同志:
   我在十八歲時由父母主裁就憑媒妁之言,訂妥了婚姻,對方係隣村女子。雖曾寫信反對,奈家父執拗,不敢反抗,只得返里完婚。在家住了十日,由我主觀及旁面打聽,此女有幾種殘疾,耳聾、癡呆,於是我更加憂煩。而且她沒有知識,又無改造可能,這樣我怎樣能和她過下去,思慮好久,是必要離異的,再也不能拖下去了。請問:
   一、以上理由,能否申請人民法院離婚?
   二、如對方不願離婚或要求過高怎辦?
   張和苓和苓先生:
   據來函所云,耳聾,沒有知識,並不能據爲請求離婚理由,所謂「癡呆」,更未有說明癡呆到什麽程度,如果確實癡呆的如同儍子,當然可以申請法院離婚,相反的要是只是缺乏知識、事理欠通的話,不能視爲離婚的正當理由。(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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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责任者
張和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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