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惡必辦!湖州槍决三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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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5310
颗粒名称: 首惡必辦!湖州槍决三匪特
并列题名: 刼財殺人假投降罪大惡極 終在兩千羣衆面前倒下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2月6日,湖州市人民政府槍决匪首曹海山、王六明、張寳富等三犯。
关键词: 人民 陰謀 政府 匪特

内容

(本報湖州訊)湖州市人民政府槍决匪首曹海山、王六明、張寳富等三犯。曹匪又名文炳,現年四十二歲,河南羅山縣人係兵痞流氓出身,抗日時期曾參加僞忠救軍在鄉間搶刦、勒索;抗戰勝利後,爲人民吿發,國民黨政府拘禁該匪五天就釋放了事。本市解放後,該犯陰謀破壞治安,組織所謂游擊隊,自稱僞國防部忠義軍第五支隊第一大隊長。指使其爪牙到處騷擾人民,□搶刼過東慈圩三次,妙西航船二次,及新橋頭、沈家木橋,白洋口、下舍、樟樹、下車家橋頭、老樹下白洋灘等處多次。舊曆七月底指使其爪牙王六明等在楊家田槍殺我工作人員張福林陳××等二人,並準備購置槍械,野心擴大匪部,企圖大舉刼掠財物,屠殺我人民。王匪又名金其,現年二十三歲,江蘇鹽城人,係兵痞出身,在僞水警局當過警察,曾利用其職權販賣壯丁,從中漁利,解放後參加僞江南先遣軍第一縱隊第三師第二旅第三團伍孔來(前已槍決)匪部。後又參加曹海山匪部任分隊長、中隊長等職,並代理匪大隊長。率領匪眾於舊曆七月間搶刼下舍時,槍殺良民凌鳳生凌細毛等二人,舊曆八月十五日綁架張阿六媳婦索得贓物欵三十八萬元,除少數分給匪衆外,其餘都準備買軍火,擴大匪部,十月下旬向我城南區假投降,企圖破壞我自衞隊鼓動叛變等重大陰謀活動。張匪化名劍國,現年二十九歲,湖州城南區龍溪鄉吳家坪人,一九三九年卽入僞吳興縣大隊當兵,又在匪八十三師當兵,一貫與民爲敵。去年五月間本地解放時,該犯卽陰謀活動,收集鄉間散匪散槍計十五人,成立土匪隊伍,在本市城南區龍溪鄉至吳興縣屬妙丙區幷南鄕長興江上一帶專事搶刼湖長間來往船隻,計先後搶刦九次,被刦去船隻十餘艘,有食米二百十餘石麵粉二百四十袋,肥皂四箱,洋油二桶及其他財物等甚夥,去年七□間主使並夥同林華章槍殺龍溪鄉楊家莊農民王阿榮於白龍山北面草地上,同月間該犯化名張劍國,以擴張其活動勢力,加劇對民危害。八月間其同股匪徒大部被我淸剿逮捕,該犯被迫有計劃的陰謀前來假投誠,我政府仍本寬大政策予以敎育後,給其自新之機會,然該犯却毫不因此而革面換心,反利用政府之寬大以投誠爲掩護暗地聯絡其他股匪(殷海澤)夥同搶刦在塘口八字橋附近搶刼米船一隻,計刼去食米三十餘担。以上三犯於去年十月下旬被城南區政府市公安局先後逮捕,幷繳獲槍械子彈,僞派令關防及其他戳記、綁票信、分贓簿等。在市公安局迭次審訊,百般狡辯毫無悔改之意。後經各方對證,以上犯罪事實始供認不諱。我政府爲鞏固治安,保障人民利益,並接受人民之要求,特遵照華東區懲治土匪暫行條例以首惡必辦之規定,層奉浙江省人民政府指令批准以上三匪犯判處極刑,於本月六日下午驗明正身,在南門外近二十羣衆歡聲中執行槍决。本市各界人民莫不稱快。(文淸)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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