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騙結婚 如何脫離關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5258
颗粒名称: 女子被騙結婚 如何脫離關係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2月10日,当代报刊登了一位被骗女子写信给编者提出如何脱离关系的问题,编者对其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
关键词: 女子 結婚 關係

内容

編者先生:
   我是一個二十二歲受過中等敎育的女人,週歲時父親去世,從那時起就由舅父敎養,到十八歲我初中畢業的那年,因舅父情况變劣,於是我就停學,進入一家病院中充任看護。不久,有一個名叫韓影周,向我追求,後來,我們就結了婚,生了一個小女孩,今年三歲。一向我倆的感情很好,不幸在去年三月他父親□找他,由他父親口中說出家中他早有妻子,孩子都有兩個了。因他欺騙了我,從此我們的感情一天不如一天。去年四月他說「是我騙了妳,現在我想和妳離婚」。而後又給我寫了一張所謂雙方意志不合,情願離婚(並沒有蓋章)的字據。從那天他就走了,至今連信都沒有。先生:他給我的那張無蓋章的字據在法律上能有效力嗎?他的老家我又不知道在那裡,也沒法找他,如我後來再嫁人,他還有權干涉我嗎?如孩子被我養大,他可有權利要囘嗎,請先生勞神代替我想一個完善的辦法爲盼。
   張秀琴敬禮秀琴女士:
   照來信所言是你被騙了。據我們所了解,那張「雙方意志不合情願離婚」而無蓋章的字據,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但是在你這種被騙的理由下可以提出離婚。你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聲明,人民法院會給你一張證明,取得證明之後,你就可以再嫁人了。至於你所生的女孩應屬於誰的問題,據我們的了解是這樣:六歲以後則她的父親可以領去。但是到她成年時,她可以自由選擇,也就是說,她願意歸母就歸母,願意歸父就歸父。(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編者
责任者
張秀琴
相关人物
韓影周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