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收囘房屋要先通知房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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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4433
颗粒名称: 房東收囘房屋要先通知房客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2月1日,当代日报登载读者问答,关于「房東收囘房屋要先通知房客」的文章。
关键词: 房東 房客 通知

内容

程望雲先生:
   所問問題答覆如下:你的房屋係經二房東傳租的,現在不知是房主要他收囘還是房東要收囘,在收囘房屋上如房主確實爲了自住□改建和出賣,是應該許可的,但需於事前通知租戶,使房客得有充分時間得另覓房移住,並應依約或依習慣予房客遷移費若干,假使是二房東故意對房客爲難,無理收囘,這是不能被允許的。
   對二房東轉租所產生的房租糾紛問題也應根據公平合理,互相協議的原則來適當地調整或重訂二房客與二房東之間以及房主與房東之間的租賃關係,使之合理,並相互依約履行,你的問題卽可按此原則協議解决,若解决不了可向本市人民政府申訴解决之。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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