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由業主負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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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3483
颗粒名称: 農業稅由業主負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当代报登载的对陳光耀题出的農業稅由業主負担有关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当代报 農業稅 業主

内容

主筆先生:
   我是一個商店的伙友,我的家裏有妻子女兒連我自己六個人,靠我一人的收入來養活她們五個人。現在的我,為了時局的關係,商店閉歇全體解散,在農曆的五月初六日,我們就大家解散囘家了。我到了我的家裏,爲加緊生產計,就做小販買賣,籍維一家的生計。但是我的資本短小,生產力也弱小,家庭的負担重大,所以入不敷出,將資本吃完了。沒有辦法,我祇得將家內的器具衣服變賣,添作資本,這樣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把衣服都吃完了。我想這樣决不是事情,還有祖上遺下來有七畝四分田,素來是租給別人種的,現在我想來改務農過活,去同佃戶說要收囘自種,但佃戶不肯給我收囘自種,並說要收囘自種也可以,須貼他許許多多的米,才得肯把田還我自種。這樣苛刻的要求,我那裡有能力呢?現在還要我納農業稅,還要向我還過去幾年的租,現在有下面幾點疑問請求指敎:
   一、照我這樣的情形,要用什麽方式才可將田收囘自耕?
   二、佃戶要求貼他許多米才肯還田,是否合理?
   三、農業稅究竟是業主負担呢?佃戶負担呢?
   四、前幾年所收的田租要還給佃戶,是不是現在法律如是?
   五、做小販沒有資本,可否請求政府免息借貸?
   六、政府有否辦法來救濟像我這樣的失業者?可否要求救濟?
   紹興縣齊賢區安昌鎮一個失
   業者陳光耀懇啓陳光耀先生:
   一、二、兩問題可向當地政府提出,由政府邀請農協據情解决。
   三、農業稅係由業主負担。
   四、減租按政府法令執行。
   五、小販免息貸款暫未實行。
   六、失業者不是單純救濟問題找當地工會農會介紹職業。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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