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識的蔣介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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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590
颗粒名称: 我所認識的蔣介石
并列题名: 鼓勵貪污的蔣介石
分类号: G127.653
摘要: 1950年1月13日当代日报登载我所認識的蔣介石——鼓勵貪污的蔣介石。
关键词: 历史 人物 蒋介石

内容

(六十五)
   民革社香港航訊:哄動一時之中國政府要求引渡貪污犯官,前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長徐繼莊一案,本港法庭曾作四次提訊,昨(十八日)在中央裁判署亞司庭再度提堂,關於准予具保問題,雙方律師辯論甚劇,被告辯護律師施露華引申法律,要求准予具保,而代表香港政府之皇家大律師蘭仕杜則指出本案係有關中英國際之引渡,不能與普通案相提並論。經過一番劇辯後,法官同意准被告以港幣五百萬元現欵具保出外候審。卽由原判保欵一百萬元增至五百萬元,並諭將案押候一週然後再審。
   此案於十二時開庭,計審訊時間一小時三十五分,代表中國政府起訴律師仍爲洗秉熹,代表香港政府之皇家大律師改由蘭仕杜蒞庭(前為祈禮福),施露華律師依然代表被告出庭,徐繼莊愛妾王白梅偕一女到庭觀審。
   首先由皇家律師蘭仕杜,將日前所控之罪名,加以修正,卽根據一九三五年法例第三十二號,分控被告徐繼莊罪名兩項。計開(一)身為公務員,於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國地方上海盜去中國政府公幣美金五萬元,及同盟勝利公債約値二十六萬元。(二)身爲公務員,於同年二月二十二日,在中國地方上海偷竊去中國政府公幣二十億五千萬元。
   跟着皇家律師蘭仕杜對庭申述法典說:此案為逃犯引渡案,與普通案件不同,有關於中英兩方所訂條約,根據一八五八年天津條約內第二十一欵之規定:凡中國之犯人逃至香港,或濳匿英國船中者,中國官方可照會英方指交引渡。蘭氏又引述一八九八年之法案,亦不准予具保,因爲這是國際案件,而且盜竊公幣數目龐大,最後,蘭氏向法庭提供將該案押候兩星期公審,代表被吿律師施露華則引申英國法例三宗,認爲法庭有權准予担保。蘭氏則據法反駁,雙方辯論甚烈,結果法官准予以現金五萬元具保出外候審,並將案押候一週提訊,然後再定期審訊。
   放走漢奸汪精衛的
   蔣介石
   一九三九年一月一日,在國民政府遙拜孫中山先生的陵墓完了以後;大家團拜。本來那種團拜就不對,眞的團拜大家應該站一個圓圈,那樣彼此一恭賀,就都有了,省事情又省時間。可是這裡的團拜,都是一行行的面向北面,文的向左轉,武的向右轉,彼此一鞠躬,這實在是文武對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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