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圖利者戒!少數糧商故抬售價工商局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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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343
颗粒名称: 投機圖利者戒!少數糧商故抬售價工商局提出警告
并列题名: 門售價不得超過批發價一成幷望市民隨時檢舉不法行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杭州市糧價自1月初開始即逐漸上漲,少數糧店糧價波動之際,故意提高門售價格,市工商局有鑒於此,特向不法糧商提出警告。
关键词: 工商局 糧食價格 警告

内容

(本報訊)本市糧價因產地及各地糧食價格微有皮動,自本月初開始即逐漸上漲。但少數糧店糧價波動之際,故意提高門售價格,超出合法利潤範圍,致一般零買戶竟發生錯覺誤認為本市糧源不暢,供不應求,發生盲目購買現象。事實上,本□糧食並不缺乏,每日有大批糧食自浙贛線源源運來,市場價格亦在議價之下,根據產地價格及各地行情作合理調整,給與糧商合法利潤,在一般情形下,此間糧價向較上海、無錫、寗波、紹興爲低,約低一成至二成不等。本來,按照糧食市場規定,門售價格最高不得超過批發價一成(卽□分之十,包括利潤及稅捐在內)但部份糧店存着看高取巧心理,隨意將門售價格掛高,有的甚至超出二成以上,例如公誠森糧店(慶春街四百零八號),竟超出市場批發價格百分之二十六,有的則故意將米質降低,以次米充上等米出賣,例如鼎豐泰糧行(南班巷二十八號),由於以上這些事實,證明了目前杭州還有部份糧商,存在着投機取巧的思想廣大市民紛表不滿,要求政府嚴懲投機商人,市工商局有鑒於此,特向不法糧商提出警告,嚴格取締投機行爲,食糧門售價格,必須按照市場規定,合法利潤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亦不得將米質降低以次米充上米在市上出售,倘有意違犯,一經查獲,决嚴懲不貸。同時希望市民如發現糧商有上述此種不法行爲,應立即向該局檢舉,政府對此輩違犯廣大人民利益的投機商,一定予以迎頭痛擊。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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