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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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082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8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对崔芳圃先生提出的“婚姻問題解答”的问题来信及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婚姻問題 信件

内容

崔芳圃先生:
   夫妻關係如已到了不堪維持的地步,男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離婚。離婚手續:要到你原籍的區政府去請求,經政府批准卽可。未經政府批准,你自己隨便登報聲明,不生離婚效力。女方的生活如果不成問題、離婚時男方可以不拿「贍養費」。離婚後女方如到你家去攪擾可請村政府予以制止。陳玉淸女士:
   你丈夫有二妻,是犯重婚罪的,但人民政府對解放以前所犯的重婚罪,將根據寬大精神不再追究,如果你們自己提出,政府即將按照「一夫一妻」的婚姻政策予以判决,使離去一方(判離妻或妾要看具體情况)。男方如有騙婚行為,使□方遭受損失,男方應負法律上的責任,離婚時可向政府提出,是否需要賠償,聽候政府依法裁判。張良山工友:
   人民政府的婚姻政策是堅决主張自主自願的,你和那位女工友是家長在你們年幼時代訂的婚姻,現在不同意的話,可以提出退婚。如果現在你倆已經成年(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卽可自主訂婚。王觀美女士:
   你的婚姻可以按照自己的願望處理,你姑父無權過問。如他無理干涉,你可登報聲明與他脫離親屬關係,婚後可到你愛人家的當管派出所呈報戶口。魏登雲先生:
   一、男女成年後(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卽有婚姻自主權。
   二、妻有病,應想法治療,另娶是犯重婚罪的。
   三、所謂一門兩不絕實卽「一夫二妻」,是違反了人民政府的法律規定。
   四、家中有妻又與另女同居,是犯通姦罪的。
   五、如解放前卽有二妻,現在亦相安無事,人民政府不會干涉。高文君、趙鈞兩先生:
   婚姻問題的處理,當事人有權自主,家長不能代替包辦,也不應無理干涉。你們的家長如果對這個意義不了解,你們應當進行說服工作,你家長代訂的婚姻你不同意時,可以請求解除婚約。另一方面我們覺得:高君只有十八歲,還不成年,不宜結婚,應努力鑽研事業□成年後再行結婚。你們為了婚姻得不到自由而要脫離家庭,這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懦弱行為,新時代靑年不應該這樣作。(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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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芳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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