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稅由魚行負責繳納不可以向漁民預扣稅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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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1861
颗粒名称: 水產稅由魚行負責繳納不可以向漁民預扣稅款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6日当代报登载了读者来信反映漁民預扣稅款及浙江省稅務局对来信的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读者来信 回复

内容

編者先生
   鄙人等是擺魚攤的,因地處鄕鎭亦叫魚行。我們所有的魚行,來源都是貧苦的小漁民每天捕捉的,到市上賣脫,換了錢去糴米度日。現在據人民政府的國稅局通知每百斤要抽四斤的稅□稅是人民應當負担的、但是營業稅我們商人已經納過,再要納水產稅似乎重複。政府是護植貧民勞苦的,扣繳似覺困難現有疑問數點,懇求貴報詳細迅速指答實為感戴。
   (一)魚鮮商人已經繳過營業稅,是否再要負担水產稅?
   (二)勞力小漁民每天祗有三五斤魚鮮可捕,要否扣除水產稅?
   (三)養魚蕩的有漁業公會(正是大漁民)要否繳納水產稅?盧葆棠君:瓜瀝鎭三保盧葆棠等啓
   來函所詢各節,茲分別答覆如次:
   (一)、營業稅係屬行爲稅,換言之,凡發生營業稅行爲,卽須課征其稅欵,應由營業者負担。至水產品稅係屬貨物稅之一種,貨物稅乃對物課征者與營業稅性質不同的不能併爲一談。
   (二)水產品稅應由漁行負責繳納、其原納稅欵,可於出售貨物時轉加消費者負担。至漁民並非稅欵負担者,自不得向其預扣稅欵。
   (三)水產品主要係就魚行征收,至大規模之魚蕩,應由當地稽征機關根據實際情形,擬具征收手續,呈局核定辦理。
   浙江省稅務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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