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鎮住宅及工商業用地可按政府規章自由賣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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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1772
颗粒名称: 市鎮住宅及工商業用地可按政府規章自由賣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1日当代报登载读者来信并对信件的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读者来信 回复

内容

編者先生:
   今借貴報服務欄一角,請賜答疑問一則,不勝感激之至。茲有一方向甲方租得市鎭基地一塊,建造房屋出租於丙方,甲方應為大地主身份,現因無力繳納農業稅,將自己基地出賣於租戶丙方,以應繳稅之急,未知在此新近解放期中,可否自由買賣,並且對於人民政府法令,有無抵觸?乙丙兩方如無意收買甲方基地第三者丁方可有成交之權利否?優先購買權屬於乙方還是丙方?新近購買基地、應採用何種方式和標準方爲合法,購買後是否卽要繳納地價稅,或應繳若干元一畝?
   武康王若飛謹啓王若飛君:
   (一)市鎮中的住宅及工商業用地,除屬首要戰犯官僚資本及罪大惡極的惡霸分子,與產權來歷不淸者外,一般可以按政府規章自由賣買。
   (二)乙租甲基地建屋,租給丙居住,甲將基地出賣時,乙有優先購買權,倘乙丙二人皆不願承買甲可出賣與第三者,但乙享有向甲租用時所約定的地上權。
   (三)基地買賣手續,可請問當地人民政府。
   (四)購買基地是否應即刻負担地價稅,應視具體情况及約定而不同,負担地價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數量隨地價而不同。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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