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業所收租額也在減租之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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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0370
颗粒名称: 小業所收租額也在減租之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2月22日,当代报刊登关于小業所收租額也在減租之列问题回复。
关键词: 職員 收租額 減租

内容

編輯先生:
   敝友係商店小職員,一家五口,賴祖遺小租田十八畝補助生活之不足。因不明土改情形,今有疑問數則,懇借貴報服務欄一角賜予解答,不勝感盼之至。
   (一)餘姚之田有「大租」「小租」之區別(小租尤如二房東之類)。假定佃戶每畝繳與「大租」業戶一百五十斤穀,繳與「小租」業戶一百斤穀,上述小租業戶所收之租額是否合理?(二)減租條例中小租業戶所收之租額是否在減租之列?(三)小租業戶所收之租額(一百斤榖),若在減租之列,如何計算之?(四)據聞商人不得持有田地確否?(五)如上述小租業戶所收租額(一百斤穀)不在減租列中,則已被減扣者應如何追還?
   讀者王國聲上王國聲君:
   所問減租問題,其中所稱「大租」「小租」是否係「大業」「小業」之另一名稱,如果是,則根據省府頒佈減租實施補充辦法第四條規定:「大小業主雙方所收租額之總數,不得超過出租土地產物百分之三十五,大小業主雙方收益,由其自行商定」。由此可見:「小業」所收租額也須減租;如何算法,則須根據上述第四條,按具體情况商討確定。
   至於「傳聞商人不得持有田地」,因係「傳聞」,人民政府亦從無此法令規定,故不詳答。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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