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懲處擾亂金融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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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9860
颗粒名称: 上海法院懲處擾亂金融人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2月上海人民法院判决擾亂金融案一件。
关键词: 当代报 法院 金融案

内容

(本報上海十六日電話)上海人民法院判决擾亂金融案一件。主犯徐鶴山向本市立大煤號租得東長治路二六八號店屋,以五兩黃金爲資本,開設中鴻銀號,以買賣黃金美鈔爲業。上海解放後,該鉄轉爲地下活動,仍未停歇。其外甥陳國寳和王德奎合夥經營金鈔與徐經常聯繫。□公安局捕解送人民法院判決徐鶴山、陳國寳、王德奎各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黄金五十九兩零一分美鈔七百六十九元,銀元十四枚,美銀圓二元五角,及其他金練條等金飾均沒收。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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