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前美領舘人員保衛國家的安全全體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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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8326
颗粒名称: 瀋陽前美領舘人員保衛國家的安全全體驅逐出境
其他题名: 瀋人民法院判决間諜案各犯分處徒刑二至六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26日,瀋陽美國前領事館所指揮的間課案,由瀋陽市人民法院審結與判决。
关键词: 瀋陽市人民法院 瀋陽市 判决

内容

(新華社瀋陽一日電)瀋陽美國前領事館所指揮的間課案,已於十一月二十六日,由瀋陽市人民法院審結與判决。被告佐佐木弘經等被處徒刑二年至六年。中國籍各犯並被褫奪公權四年至六年。掩護和指揮這一大間課案的前瀋陽「美國領事館」內全體外籍人員經判决限期驅逐出中國國境。
   計處徒刑六年者,有:
   佐佐木弘經(日本籍),間諜代號S·S·K·中國化名張執中,日本化名佐久間健祐。
   伯彥蒼(中國籍),內蒙古人,間課代號tous四號,褫奪公權八年。
   徒刑五年者為:
   吳人傑(中國籍,中英混血型),化名李加德。
   處徒刑四年者為:
   蕭耀庭(中國籍)。
   坡下喜一(日本籍)。
   處徒刑三年者為:
   楊朝和(中國籍台灣人),日本化名柳井友一。
   小村嘉昭(日本籍)。
   處徒刑二年者為:
   竹內始(日本籍)。
   對因病保釋在外死亡的曹承德(中國籍內蒙古人)則停止訴訟程序。
   此案由瀋陽市人民法院於二十六日上午開庭審判。檢察官的案頭堆積着大大小小的裝着間課計劃書、指示信、情報底稿的紙包、布袋和美製電台、及發報機等間諜罪犯的各種犯罪證據。旁聽席上坐着三十餘名報紙、廣播、攝影記者和機關團體的代表三百餘人。美僑司篤克(前駐瀋陽美國領事館副領事)亦到場旁聽。
   九時三十分審判長徐烈、審判員孫謙、喬莊、檢察官李釗等就位。在審判長宣佈刑庭規則後,法警卽將間諜犯等押進刑庭,站立在被告席上。審判長乃宣佈正式開庭。首由檢察官朗讀瀋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起訴書。每讀到被告等犯罪的證據時,便指着或舉起案頭的各種證件作證。
   十時四十分開始審訊,下午二時二十分審訊完畢,在這三點四十分的審訊過程中,進行了個別審訊及相互對證。各犯一一承認犯罪事實,並在口供上簽名打手印。其中被告佐佐木弘經供稱:他充當間諜係受前美國領事館美籍日人西田領導,曾在前美國領事館二樓與西田接頭七次。他接受美帝國主義的指示,收羅日本特務、蒙漢奸細,刺探軍政情報,準備美國帝國主義建立第二個滿洲國。被吿伯彥蒼供認,他是受美國間諜機關指使,刺探內蒙古軍政情報,並陰謀在內蒙古策動政變,以挑撥中國民族團結,便利美帝國主義達到侵略中國的目的。被告吳人傑供認:他是在前美國領事館人員亨特的領導下做間諜,曾在前美國領事館的二樓與瓦爾德辦公室隔一間房子的亨特住處,和亨特接頭。這些招供,暴露出所謂「美國領事館」是間諜指揮機關。前美駐瀋副領事美僑史篤克聽到被告這些口供時,窘態百出。
   在對被告的審訊結束後,檢察官卽起立發言。他指出這次公正的審訊,更加證實檢舉的各種犯罪事實確鑿不誤。他要求予間諜各犯以法律制裁,並應對掩護和指揮這一大間諜案的前駐瀋陽「美國領事館」所有外籍人員有所處置,以保護祖國安全。經過半小時的休息和評議後,三時正進行宣判,四時正宣判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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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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