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不可侮!瓦爾德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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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7867
颗粒名称: 中國人民不可侮!瓦爾德判刑半年
并列题名: 發還姬玉衡工薪及賠償損失、從犯亦各處徒刑並驅逐出境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49年11月,帝國主義分子美僑瓦爾德等聚眾毒毆中國工人姬玉衡,及剋扣工資等欵的案件,瓦爾德判刑半年。
关键词: 瓦爾德 判刑 半年

内容

(新華社瀋陽二十六日電)引起瀋陽市及全東北人民一致公憤的帝國主義分子美僑瓦爾德等聚眾毒毆中國工人姬玉衡,及剋扣工資等欵的案件,已於十一月二十一日由瀋陽市人民法院宣判。主犯瓦爾德處徒刑六個月;從犯雷貝格(美籍)、克力斯坦(德籍)各處徒刑四個月;希克尼(意籍)、巽四郎(美籍日人)各處徒刑三個月。五犯均緩刑一年,並均驅逐出中國國境。瓦爾德且應向姬玉衡付給二個半月休假金美元一百零五元,兩月解僱金美元六十元,九天工資美元九元,工資扣留金按實際扣留數目全數發還。以上均按工價折合本幣付給。此外並應賠償姬玉衡之醫藥費本幣一百三十六萬九千元,生活損失費二百五十萬元。
   自瓦爾德等兇犯於本年九月二十七日無理强迫解僱中國工人姬玉衡,並於十月十一日兩次聚眾毒毆前往索取應得之各項工金的姬玉衡及上前排解的姬玉峯後,市公安局於十月卄四日,根據三經路三十八號三十五號各中國職工的控訴,將瓦爾德等兇犯傳訊拘留,經審訊後將此案移送瀋陽市人民法院。法院先後審訊五次,並傳訊被害人姬玉衡、姬玉峯,證人鄒元績、于永賓、金倜之、鞏振東、吳翰章、李春芸、張仲英等多次,且曾兩次當庭對質,除瓦爾德行兇時當場勘驗的姬玉衡受傷倒地右額傷痕的照片,及法院的傷勢檢驗,市立醫院醫生的診斷書等外,法院審判長等又於審訊期內到場勘察。根據市公安局的起訴書,法院的審訊調查的結果,經過研究後,於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時最後開庭審判。當日下午六時宣判。七時結束。結束後瓦爾德等卽返囘三經路三十八號。
   在最後審訊及宣判庭上,有三經路三十八號的中國職工、東北關工會、瀋市總工會等機總團體的代表三十餘人及三經路三十八號之美僑史篤克在席旁聽。首由瀋陽市人民政府公安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審判長章雲龍、審判員張士俯、程逞譽進行審訊,並由被害人姬玉衡,證人于永賓當場與兇犯瓦爾德等對證。人證物證俱全,鉄案如山。兇犯在口供上簽字,並承認在羈押期間未受任何虐待,看守員態度良好。
   當審判長莊嚴地宣讀了判決書後,兇犯瓦爾德等默默無言。旁聽席上除了美僑史篤克一人而外,莫不喜形於色,感到愉快。這再度證明中國人民是不可侮的,中國人民政府的法律是莊嚴的,如敢於侵犯我國人權,違犯人民政府的法令者,均將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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