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糧商合法利潤堅決制止囤積居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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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7057
颗粒名称: 保證糧商合法利潤堅決制止囤積居奇
并列题名: 工商局戴科長出席講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19日,杭州市工商局戴科長出席講話,保證糧商合法利潤堅決制止囤積居奇。
关键词: 工商局 商業科 戴科長

内容

旋由市工商局商業科戴科長講話,首先列舉各項具體事實,證明糧源不虞匱乏,所謂:「糧荒」純屬無稽。第一、杭市貿易公司本期食米配售,每人四十五斤,總額達二萬石以上,受惠者共七萬餘人,基本上保障了有組織的勞動羣眾,政府工作人員、敎員、學生的粮食供應。貿易公司且委托合作社辦理食米配售,又保障了合作社社員的粮食供應。第二據我們瞭解的情況所知,自十月下旬起迄本月中旬爲止,這一段時間內,每天食米到貨均達三四千石左右,供應正常,足够市民需要。第三、據瞭解,本市粮行共九十三家(專營者五十一家、兼營糧行四十二家),目前存米達三萬石以上。粮店六百餘家,存米數超過五萬石。粮攤一百七十二戶,亦有為數不少的存米。故本市食米存底極爲充裕,除國營貿易機構外,總數將近十萬石。旣然如此,什麽原因促使米價波動呢?這裏有兩個問題存在着:(一、部份糧行、糧店有貨不供應,有的粮行存米有幾百担,只肯賣出二三十担。戴科長强調稱:到貨不報固然是囤積居奇,有貨不賣同樣是囤積居奇,希望大家不要明知故犯。(二)尙有部份糧商投機,故意哄抬米價。少數糧店則有搶購現象,亦望及時糾正。
   關於議價標準,是按照各產米區及上海與周圍地區的米價,酌加合法利潤民主訂定。現貨現交辦法,也是爲了保障正當糧商及廣大人民的利益,大家務須共同遵守。
   人民政府保護商人的合法利潤,但必須堅决制止貪圖暴利傾向,囤積居奇者,必得自食其果,受到應得處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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