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租出的田地可否收囘自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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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7002
颗粒名称: 已租出的田地可否收囘自種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49年11月18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对读者来信的回复。
关键词: 田地 荒地 合法

内容

編輯先生:
   我在外面學理髮匠時,將所有三畝田租出,現在有了妻兒,生活開支日大,擬將租出畝田收囘自種,是否合法?另有一塊荒地,擬開墾耕種,公種是否可以緩徵?
   張明生上明生先生:
   如你所說情况,你基本上幷非地主成份,你將田收囘自種,只要不影響原仙主活及原仙協議同意後是可以的。墾植荒地,是有利生產的,人民政府採取獎勵政策,上前雖無明文規定辦法,但你可申請政府免徵或減征公粮編輯先生:
   我在去年化了十石米的代價,買得了一畝田,現在產權屬編輯先生:
   我平時勤勞,積蓄了七八石米,鄉裏成立□會,要我將七八石米借出,始允許加入,請問是否有此章程?
   潘家橋羊友生上友生先生:
   只要你具備農會會員資格便可加入;農會要你將七八石米借出而允許入會,是不對的,我們已將你信轉原地調查處理誰?倘使賣主要收囘,十石米是否要歸還?
   王芳白上芳白先生:
   去年化錢買來的土地,當然產權屬你;現已成立契約,賣主爲何要收囘呢?如賣主想收囘而你亦同意,那當然賣主所得代價要償還你。編輯先生:
   我家大小七個人,在鎭上做小生意生活,目前生意淸淡,擬將租出的三畝田收囘自種是否合法?
   沈仲和上仲和先生:
   將租出田收囘自種,如果不影響到原佃生活,幷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下,可向農會申請。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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