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槍枝圖謀搶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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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6630
颗粒名称: 盜賣槍枝圖謀搶刧
并列题名: 吳壽根張紹輝兩犯判處徒刑
分类号: E289.55
摘要: 1949年11月,僞浙江保安司令部修械所技工吳壽根竊取國家的槍枝,售與其友張紹輝,圖謀六次搶刼不遂,被市公安局拘獲,移送人民法院,業已審訊終結,正式宣判。
关键词: 修械所技工 槍枝 宣判

内容

(本報訊)僞浙江保安司令部修械所技工吳壽根竊取國家的槍枝,售與其友張紹輝,圖謀六次搶刼不遂,被市公安局拘獲,移送人民法院,業已審訊終結,正式宣判。主文如下:
   吳壽根盜賣槍枝子彈,處有期徒刑五月□幫助搶刼未遂,處有期徒刑三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六月。張紹輝連續搶刦未遂,處有期徒刑五月,幫助盜賣槍枝子彈,處有期徒刑二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五月。犯罪事實
   吳壽根係前僞浙江保安司令部修械所技工,本年五月杭州解放,蔣匪帮倉皇逃走,所內倉庫還有廢槍二十餘枝,在軍管會尙未接管以前,吳壽根卽在庫內取出廢槍三枝,計手槍快機各一枝、三八一枝及子彈六十餘發,嗣將手槍快機加以修繕,意圖變賣爲其訂婚費用。其友張紹輝,係前杭州僞消防隊警員,離職後流落在杭,欠吳債欵無法償還,本年六月乃向吳要求借槍行刦,以圖還債。吳以索債心切,未加拒絕,遽然允給,遂由張紹輝出八錢金子收條一紙為憑,向其借手槍快機各一枝,先後在本市城隍山、萬松嶺一帶連續搶刼六次未遂。事後又經張紹輝介紹,於本年七月十九日將是項非法武器賣與王某,得黃金一兩二錢,張紹輝分得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後經杭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拘獲,解由人民法院辦理。判决理由
   吳壽根對於盜賣槍枝子彈及供給張紹輝槍枝,連續搶刼一節,在人民法院審訊中直認不諱,核與事實相符,罪證確鑿,應予依法論科,其盜賣槍枝子彈與帮助搶刼係屬各別起意,並無牽連關係,自應併合科處張紹輝對於連續搶刦六次未遂及代賣非法武器也坦白承認不諱,其連續搶刦與幫助盜賣槍枝子彈旣非同時同地,而犯意之發生又有先後,自應依法併合論罪之例處斷。復查被告吳壽根,張紹輝二犯家境窮困,偶蹈法網,衡情不無可恕,爰特從輕科處,以勵自新。(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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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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