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三月以上可請房客出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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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6188
颗粒名称: 欠租三月以上可請房客出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10日,读者问题《欠租三月以上可請房客出屋》,杭州市人民法院的回信。
关键词: 读者问题 杭州市 人民法院

内容

編輯先生:
   去年十月間因家母在外帮傭,自己住的房子空着,經友人介紹某君在我家暫住,當時言明家母囘家他立刻搬出。不幸家母在去年十二月病故,那時因我在外做生意,所以他繼續連住下去。在今年正月間也寫過租約,在未寫租約前,言明明年正月我自己要囘家做生意他再搬出。租約上寫明收囘自用早二月通知某君。現有以下疑問數則請予答覆:
   (一)那時言明是暫住,况且這房子是我們自己用的,現在我確實囘家自做生意房子要自用,有何手續請某君搬出?
   (二)當初房租是某君出的價目,現解放後又要求減低,我方不答應,因此他房租拖欠已有四月,我方是否可以藉此收囘房子?
   (三)去年某君來住時,我方並無收到意外費用,現他方可否要求我方搬家費?
   (四)浙江日報已刊出房屋租賃辦法內有一條,如房客因租金拖欠滿三月房東可收囘,但某君已欠四月租金,可否向他收囘?
   讀者陳習春上陳習春君:
   (一)房主如確係有收囘房屋自用的必要,是可以請求房客出屋的。
   (二)房客拖欠租金達三月以上,可以請求房客出屋。
   (三)房主對於房客出屋時,得依約定或習慣,酌予津貼遷移費。(杭州市人民法院)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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