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租抵償債務要得債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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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5491
颗粒名称: 田租抵償債務要得債主同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3日当代报登载读者来信提问田租抵償債務要得債主同意吗,并对问题的解答。
关键词: 当代报 来信提问 解答

内容

編者先生:
   敝戚周君,母親於今年五月間逝世,他的家務過去都由他母親一人掌理,數年來因受反動派統治,苛雜累累,負担奇重,以致負債稻穀約八十市担之多。他的母親並無動產遺留下來,祇有收租田三十餘畝,現在收入,祇能維持一家生活,對這債務,實在沒有辦法償還。茲有疑問數點,敬希詳細答覆:
   (一)人民政府法令,田地可否買賣?
   (二)周君欠人這筆債務,自願將母親遺下田租抵償,是否合法?
   (三)如對方不肯接受田租抵償,則周君實無能力償還上項債務,有無其他補救辦法?
   讀者周智特上周智特先生:
   茲將你所詢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人民政府承認私有制度。私有土地未經人民政府宣告沒收的,自可由所有人自由處理。
   (二)以田租抵償債務,如能獲得債權人的同意,是可以的。
   (三)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以爲可由雙方協議解决。如若雙方不能接近,可聲請人民政府調解。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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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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