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獎勵繁殖耕畜省府訂頒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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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5436
颗粒名称: 保護獎勵繁殖耕畜省府訂頒辦法
并列题名: 農民飼養耕畜他人不得侵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訂定「浙江省保護及獎勵繁殖耕畜辦法」,通令府實字第三號公佈施行。
关键词: 浙江省人民政府 施行 繁殖耕畜辦法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政府爲保護及獎勵繁殖耕畜,以利農業生產起見,特訂定「浙江省保護及獎勵繁殖耕畜辦法」,通令府實字第三號公佈施行。
   辦法分:一、凡農民飼養之耕畜(包括牛、馬、騾、驢),人民政府一律保護其飼養的所有權及使用權,他人不得侵犯。二、凡租用牲畜及畜力換工,須遵守公平兩利,等價交換並雙方自願之原則進行,其無力獨養耕畜者,應由飼戶自行選擇對象自願夥養,不得强迫其合夥飼養。三、凡十四歲以下之壯牛、幼牛及十歲以上仍有耕作能力之耕畜,禁止宰殺,不能耕作需要宰夥者,經村農民協會公認屬實,呈報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經查驗合格後,始得宰殺。四、不得故意製造耕牛疾病或人工製造殘廢以圖達到宰殺牟利之非法行爲,如有私殺耕牛,輕者以相當於牛價三分之一以上的罰金,重者除沒收其牛隻外,並交區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懲處。五、凡耕畜因公出差或爲軍、工、烈屬及榮譽軍人代耕的耕畜,須經羣眾討論,合理計工,全村公平負担。六、凡專為飼養繁殖之牧場或耕畜合作社,人民政府得視情况之需要與可能,予以貸欵扶助。七、凡對繁殖與飼養耕畜有豐富之經驗並有顯著成績者,由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名譽或物質的獎勵。八、凡專爲治療耕畜疾病的獸醫,經農民公認有顯著成績者,由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名譽或物質上的獎勵。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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