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營工廠工作時間為什麽不劃一規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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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4719
颗粒名称: 公私營工廠工作時間為什麽不劃一規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0月27日,当代日报刊登編者对(陳秀華同志)提出的“公私營工廠工作時間為什麽不劃一規定”这一问题,进行的答复。
关键词: 編者 工作時間问题 答复

内容

編輯同志:
   我是一個私營工廠中的學徒工,有幾個不詳細的問題,希給予解答:
   (一)政府明令公佈工作八小時,可是現在一般的私營工廠怎麽都工作九、十小時呢,這樣規定是否正確?
   (二)如學徒前當過國民黨的兵,現在已被解放改過,是否有資格加入工會?
   (三)現在私營工廠學徒,究竟規定幾個月滿徒,並於學徒期間享受何種待遇?
   徒工陳秀華陳秀華同志:
   來信答覆如下:
   (一)人民政府並未明令規定過在工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按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規定:工廠工人一般實行八小時至十小時工作制度,對特殊企業或特殊情况,經當地政府批准得延長或縮短之,但除戰爭緊急需要外,每日勞動時間連加工在內,最高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加工連續不得超過四天,全月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這個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工人工作時間不得無限制的延長,影響工人身體健康;一方面又適當照顧了集中力量支援解放戰爭和恢復生產建設,輕、重工業生產勞動強度的差別,公營、私營企業各種主產條件、設備不同等具體情况。根據目前我們中國工業還不很發展的情况,這樣規定是正確的。在今天還不可能也不應該把公、私營企業和輕、重工業的工作時間完全劃一定爲八小時。
   (二)被解放後的前國民黨軍隊的普通士兵,現在工廠作工,履行入會手續卽可按章入會。如是連、營級軍官,需工作一年以後,經羣眾認可方能按章入會;團級以上的軍官,需工作滿二年以後,經羣衆認可,方能按章入會。
   (三)私營工廠學徒年限及學徒期間的待遇問題,據六次勞動大會規定:「私營工厰的學徒年限,根據中國社會習慣,一般不得超過三年,年限長短應以學習技術的繁簡難易而定。」關於學徒待遇之規定:「學徒初期因剛從家庭出來,且有隨身被服,故只管本人吃飯;中期可補充被服;後期則必須足够維持本人生活,並可按學習程度給予相當津貼。」並規定:「對學徒的虐待、體罰,必須取消」。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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