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所得稅上城區開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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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4669
颗粒名称: 房屋租賃所得稅上城區開始征收
并列题名: 决定在十日內一次征畢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0月26日,浙江省稅務局杭州分局,對於市區房屋租賃所得稅整理核稅的工作,已初步搞好,並且呈准浙江省財政廳交由各保保幹事代收,决定在十日內一次征畢。
关键词: 浙江省 稅務局杭州分局 市區房屋租賃征畢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稅務局杭州分局,對於市區房屋租賃所得稅整理核稅的工作,經數月來的努力,已初步搞好,並且呈准浙江省財政廳交由各保保幹事代收。昨天(廿六日)起先在上城區開始把本年五月份起到十二月份爲止的稅欵,在十日內一次征收完畢(如五、六月份已繳的,則從七月份起征收)。一俟在該區收得效果後,不久即將普遍推行於全市各區。
   該局爲了節省人力和物力起見,盡可能採取「各房客應扣繳的稅欵由各房東自動合併繳納」的原則,甚盼各房東都能切實的做到,以完成這個要求。同時更希望各納稅義務人深切□認識到:踴躍繳稅,就是支援前線最具體的表現。
   又該局對於不依期限納稅的納稅人,也定了下面四項的處罰辦法:
   (一)逾越規定納稅期限三日以內者,處以所負稅額百分之八十的罰鍰。(二)逾越□定納稅期限超過三日者,則依其超過日數就第一項規定比例遞加其罰鍰,但是所處罰鍰以欠稅額二倍爲限度。(三)逾越規定納稅期限一個月者2稅局派員催征欠罰各欵,並可瞭解欠稅情况。(四)逾越規定納稅期限二個月者,稅局卽函請公安機關强制執行,如再頑抗,即請司法機關查封其財產或逕行變賣抵繳欠罰各欵。(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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