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重申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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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4552
颗粒名称: 稅局重申前令
并列题名: 向農民收購產品應取得證明文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0月,浙江省稅務局杭州分局爲平衡行住商負担,充裕庫收,每一交易行爲發生後,依法必須開立憑證或取得憑證。
关键词: 浙江省 稅務局杭州分局 憑證

内容

(本報訊)省稅務局杭州分局爲平衡行住商負担,充裕庫收,支援前線起見,前曾電知各業公會轉飭各會員,於每一交易行爲發生後,依法必須開立憑證或取得憑證。並於貨物運輸出口時,將原發貨單連同運輸單據隨貨而行,以憑查驗。如購進貨物無法取得正式住商發票,或貨物運輸進出口時無法提示發貨票,均照貨値扣繳百分之一行商所得稅。又關於直接向農民收購或農產品自產自銷者,須提供當地區以上人民政府或農會證明文件,才得免繳一時所得稅。該局以本市尚有少數行號迄未遵照上項規定辦理,殊屬不合,特通電各業公會轉飭各會員予以切實糾正,俾利貨運,而便稽征。(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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