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會毒淸社遺要除葛海林強姦媳婦判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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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4265
颗粒名称: 舊會毒淸社遺要除葛海林強姦媳婦判有期徒刑一年
并列题名: 其妻助紂爲虐亦予懲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0月23日,当代日报社刊登杭市廣福路五十六號住民葛海林,強姦媳婦,判決有期徒刑一年。
关键词: 葛海林 夫婦 阿妹

内容

(本報訊)杭市廣福路五十六號住民葛海林(五十四歲),強姦媳婦。其妻卲阿妹助紂爲虐,乖滅人倫一案,已經市人民法院呈准市府宣告判決,主文:葛海林强姦弱媳處有期徒刑一年,邵阿妹助夫强姦及虐待弱媳併合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犯罪經過
   葛海林夫婦年久不育,收養根法爲子,因非已生,稍不快意卽加痛韃,一九四六年葛根法娶少女盧冬姣爲妻,婚後生活極爲融洽,而葛海林夫婦對子媳情感則日趨惡劣,平日不令其二人稍有私蓄,略有不愼,卽拳脚交加,爲四鄰所共知。迨至今年三月間,葛海林見媳年長,頓萌不良之念,意圖姦淫,初施以誘惑未遂,繼以强暴威脅成姦。其妻邵阿妹初尙不知,經其媳告知,雖曾對夫加以責打,但葛海林野心未泯,邵阿妹亦無可奈何,以後反助紂為虐,逼令子媳二人與其夫婦同居一室,俾得時可滿足葛海林之獸慾。復於七月初四日,强令其媳移臥夫榻,盧冬姣不允乃遭毒打,隣居見此不平,乃將葛海林夫婦扭送本市第一公安分局,經公安局偵查起訴來院。
   判决理由
   被吿葛海林雖不供承上開犯罪,惟其□公安局獲案初供,已直認與媳迫姦二次,並稱此係媳冬姣所自願一語,核與被吿邵阿妹供詞所稱於知悉其夫有強姦冬姣媳之情事後,曾責打其夫,及本年七月初四日因留客宿夜,曾命其媳讓榻待客,並命與夫葛海林同睡等語,相互參證,其委係畏罪情虛,推翻前供,至爲明顯。且其對盧冬姣如何引誘及後强行成姦之事實,亦經被害人到庭指供,歷歷罪證,至臻,確自不容其空言□辯,應予論處,以示懲儆。被告邵阿妹對上開犯罪情事亦矢口否認,惟其供詞稱於知悉具夫有强姦冬姣媳之情事後,卽曾加以責打及於七月初四日因留客宿夜,曾命其媳讓榻待客並命與其夫同睡等語,顯係前後供詞兩歧,殊難令人置信。而其平日對子媳常施虐待,業經當庭直認不諱。核與本院調查結果相符,罪證至為明確,自應依法論科示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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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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