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給所得稅杭市稅務局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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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4035
颗粒名称: 關於薪給所得稅杭市稅務局釋疑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49年10月21日,当代日报社刊登杭市稅務局对工廠商號職員薪給所得稅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关键词: 薪給所得稅 稅務局 工廠商號

内容

(本報訊)工廠商號職員薪給所得稅,照稅法規定,由廠商負責人於每月支付薪給後十日內報繳,杭市稅務分局自本年五月征課以來,各廠商以未諳報繳手續,不無遲納情形。稅局為普遍稽征計,經令飭駐廠員對各廠家扣繳是項所得稅及時催繳,所有各商號職員薪給所得稅,亦經通知市商會轉知各商號,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職員薪給所得額報吿表填送各該公會彙送稅局核稅,然後由稅局填發繳欵書通知納稅廠商,將應納稅欵送繳人民銀行。推行以來,商民稱便,惟尙有少數廠商,對此項稅務局尚有疑義,現由稅局綜合解答如下:(一)職員薪給所得稅,自本年五月份起,照現行稅率扣繳(稅率表曁計稅公式已送公會)。(二)薪給所得額包括薪給及其他生活津貼。(三)以實物計付薪給所得者,則按支付時市價計算列報。(四)每月所得額未超過起征額一萬五千元者,可免塡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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