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市地價稅標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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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3710
颗粒名称: 杭市地價稅標準决定
其他题名: 照去年公佈地價,以僞金圓券一元,折為一個半折實單位,按地 價千分之十五征收。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49年10月,杭州市財政局照去年公佈地價,以僞金圓券一元,折為一個半折實單位,按地價千分之十五征收。
关键词: 地價稅 市財政局 市民

内容

(本報訊)杭市一九四九年地價稅徵收工作,市財政局已於日前開始造冊造串,其征收地價稅暫行辦法業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核准,交市人民政府公佈,交由市財政局施行。凡杭市一、二、三、四、五、六都各圖六個地籍區之土地,除征收農業稅部份外,其餘悉數依照杭市一九四九年征收地價稅暫行辦法,一次徵收一九四九年地價稅。地價稅之徵收,暫照僞杭市政府三十七年九月一日公佈之標準地價,以僞金圓券一元比照當時實物,依杭市中國人民銀行浙江分行掛牌,換算折實單位(卽僞金圓券一元折一·五單位),並按稅率千分之十五徵收,每折實單位(卽應徵稅額)數目,按報繳時先一日人民銀行浙江分行掛牌標準折收人民幣,並隨賦帶征地主積谷百分之十,海塘工程受益費百分之十八。凡公立學校及公立學術機關用地,公園及公共體育場田場,農林漁牧試驗場用地(農場漁場牧場有收益者不在內),公共墳場用地,供軍政機關無租使用者,不可生產之土地,貧民無力負担者或租息收入不够抵納地價稅者,受水旱及其他災害之土地經勘明確實,按照損失輕重處理,得申請免稅或減稅。至於自一九四六年起,積欠之地價稅,尚有一部份戶主未繳,爲求市民負担平衡合理,除具特殊情節,經人民政府批准者另案辦理外,均以一九四九年征收地價稅暫行辦法一併補繳,其地價稅繳納之開征日期,待開征時再行公告。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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