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田租乙,乙又租丙徵借時甲乙都要負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1406
颗粒名称: 甲田租乙,乙又租丙徵借時甲乙都要負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24日当代报对洪流先生提出的甲田租乙,乙又租丙徵问题进行答复。
关键词: 当代报 租佃 典押

内容

編輯先生:
   茲有疑問數則,請答覆:
   (一)甲有田租與乙種,而乙又轉租與丙,但乙可從中稍得利潤。徵借時與乙是否有關?而乙究屬佃戶或業主?
   (二)丁有田典(押)與戊種,戊每年以種田作利,不須繳納租穀。該丁征借時,應以業主負担抑佃戶負担?而該戊呢?
   上述二點,請予答覆。
   浦江讀者洪流上洪流先生:
   來信提出關於租佃及典押問題兩則,特作如下答覆:
   (一)甲有田租於乙,乙又轉租於丙;丙交租於乙,乙從中剝削二部分,將另一部分轉交於甲,丙的勞動力受了雙重剝削,甲、乙都是不勞而獲的,這種剝削是封建剝削,甲是地主,乙也是地主(一般稱之爲二地主),這種雙重剝削極為殘酷,使佃戶內增加爲雙重負担,假如丙直接向甲租得土地,卽可減少乙的這重剝削,在征借中,不僅甲要負担,乙也應負担,否則就不合理。
   (二)丁有田之所以典押於戊,或因丁欠戊債不能歸還,或有其他原因,生活困難,迫不得已將田典押。典後收益旣屬戊,丁無負担能力,自無交納負担的道理,負担應由戊完全負責。如丁係假典押假出賣,企圖逃避負担,當另作別論。
   省糧食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洪流
责任者
洪流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