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組織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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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1306
颗粒名称: 政協組織法內容
并列题名: 在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有立法權、選舉權、決議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22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譚平山代表籌備會第二小組報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起草經過和主要內容。
关键词: 人民政協 會議 政協組織法

内容

(新華社北平廿二日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第二日,譚平山代表籌備會第二小組報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起草經過和主要內容。譚平山說:第二小組由二十一人組成,曾經開會四次。第一次會議於六月十八日召集,推定五人起草討論提綱。第二次會議研討新政協組織的基本原則及其性質、職權、與政府的關係等。推定譚平山、周新民、葉聖陶、蔣光鼐(秦元邦代)、沈茲九、史良、郭春濤、林祖涵、易禮容等九人組織起草委員會,初稿完成後,經多方徵詢意見,一再修改,於八月十八日提交第三次小組會議整理後,即提交新政協籌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該小組復召開第四次會議再加整理,送交常委會提交籌備會第二次會議在原則上通過。這就是現在提交政協全體會議的草案。
   譚平山接着對該草案若干主要問題加以說明:
   第一、新政治協商會議改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為了符合會議的實際。總則和任務
   第二、關於總則的規定:在政協組織法第一條,明顯地規定政協的立場,是「實行新民主主義,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它的任務,是「建立及鞏固由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和平,統一及富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完成這個任務,對內必須經過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團結,去團結全國各民主階級、各民族共同努力;對外必須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國家共同奮鬥,這樣才能保證我們的任務能够完成。單位與代表
   第三、關於參加的單位和代表的規定:今日的政協,旣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它的範圍當然很廣。旣有以工人階級爲領導的四個階級聯盟的組織力量,又能有若干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在內,這對於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鞏固和擴大是很有利的。參加政協的單位名額及代表人選,究應由誰來商定呢?我們在政協組織法草案中規定:第一屆政協「由中國人民政協籌備會商定之」;以後各屆政協則「由前一屆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商定之」。關於政協決議的遵守,草案規定採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但又規定,參加者如有不同意見,仍得保留至下屆會議提出討論。其對於重要决議根本不同意的,並有聲請退出政協的自由。
   另一方面,草案規定對違反政協組織法共同綱領或重要決議者,得視其情節嚴重的程度,由全國委員會分別予以處分。被處分者如有不服,仍得向下屆全體會議提出申訴。這是人民政協的紀律性和民主精神。會期及職權
   第四、關於全體會議的規定:草案規定政協全體會議每三年開會一次,但全國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會議。全體會議職權的大小,則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已否召開而有不同。草案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不僅有立法權(制定或修改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選舉權(選舉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並有提出決議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後,則僅有建議權了。全國委員會
   第五、關於全國委員會的規定:草案規定政協閉幕後,即由政協全體會議所選出的全國委員會,來保證實現全體會議及全國委員會的决議,隨時向政府提出意見,從實際上幫助政府,保證各黨派在政權中的合作,展開地方的統一戰線工作,使下屆全體會議易於召集,使政協內部的團結加强。地方委員會
   第六、關於地方委員會的規定:草案規定人民代表大會未召開以前,在中央須有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在中心城市、重要地區和省會,亦須有中國人民政協地方委員會。惟以各地情形不同,故其組織條例應由全國委員會制定或核准,方能適應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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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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