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未公佈前工商組織投資權益以什麽為依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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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1293
颗粒名称: 新公司法未公佈前工商組織投資權益以什麽為依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23日当代报以问答形式回答对新公司法未公佈前工商組織投資權益以什麽為依據?
关键词: 当代报 新公司法 投資權益

内容

問:現在舊公司法已無存在價值,不知目前私營工商業組織以何爲依據?對投資於工商業的權益如何?
   答:人民政府保障投資工商業一定的權益,在新公司法未公佈前,私營工商業組織形式得由投資人在不違背新民主主義政策,及已經公佈有關公私工商業管理法令,以及現行善良商業習慣原則下,自行協商之。
   問:工商業出資者的利益應如何規定?盈餘應如何分配?資本及發股息如採用折實單位核算人民幣收付是否可以?
   答:投資人之利益應否以折實單位計算,可由投資人自行協議,惟利益之多寡,必須根據「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原則,不能只顧到投資人利益,而致生產萎縮或不顧勞方利益
   問:家庭婦女業餘手工藝,要向工商局辦理登記否?
   答:家庭婦女手工藝係副業生產,無須登記。
   問:勞資兩方權利,倘事先已有協定,如遇經營得利,勞方臨時要求提高每月經常待遇或變相的額外分紅,是否應該付給?
   答:根據勞資兩利的原則合理協議,勞資雙方均須遵守之,不能由任何一方故違,如有糾紛,得向勞動局申請調解,(屬於資產糾紛等問題,請向人民法院申請調解。)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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