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闗於會員問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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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0939
颗粒名称: 中華全國總工會闗於會員問題的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20日当代报登载中華全國總工會闗於會員問題的决定。
关键词: 中華全國總工會 會員 入會條件

内容

三不同出身的職工
   入會條件
   六次勞動大會所通過之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上規定,凡加入工會者必須依法取得職工成份的人,但現在人民政府尚未頒佈此項法律,各地工會無所依據,因而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發生了很不統一的現象,有些工會甚至發生了很大的偏差,主要是左傾關門主義的錯誤。因此對初次參加生產部門的幾種不同出身的職工入會條件,特作如下之暫時規定。
   第一:凡勞動者出身的工人和職員(如中農、貧農、手工業者、小販等)及已畢業或尚未畢業之學生(不問其家庭地位如何)從參加生產部門工作之日起,卽可按章入會。
   第二:凡不以從事勞動為生活主要來源之非勞動者出身的工人和職員,如職業遊民,(卽以偷盜、搶刧、欺騙、敲詐、販賣違禁品、開大烟館,開賭場、開妓院等,不正當方法爲生活主要來源,連續三年以上者)以宗敎迷信為職業之首領份子,國民黨軍隊之連營級軍官以及憲兵,刑事警察等等,須在生產部門工作一年以上,方可按章入會。
   第三:凡剝削者出身的職員、工人、如地主、舊富農、把頭(卽替資本家招僱工人,進行封建性的中間剝削爲其生活主要來源,並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國民黨時期高級官吏(薦任級以上)高級軍官(團長級以上)等等,須參加生產部門,工作滿二年以上方可按章入會。
   第四:凡國民黨、三靑團、靑年黨、民社黨及特務,憲警等的領導份子以壓迫人民、破壞職工利益的反動工作為其職業主要部份者,須在工廠作工滿二年以上,確已改悔者,方可按章入會。
   第五:凡參加過國民黨、三青團、靑年黨、民社黨等組織活動之職工如非此類反動組織之領導份子,均可按章入會。
   第六:下列幾種人不得加入工會:
   (一)凡從事剝削他人勞動之私人企業資本家及其代理人,如經理廠長等。
   (二)凡被剝奪公民權或被判徒刑未滿期者。
   (三)凡職工中兼做本企業股東剝削他人勞動之收入超過其工薪收入者。
   四本决定通用於全國各地一切工會組織,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續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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