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母不應虐待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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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0396
颗粒名称: 後母不應虐待兒女
并列题名: 少女毛秀月因不堪虐待出走經警所傳她父母教育後領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15日杭州市市民姚森在聖塘路上發現一个因受不住多次被父母虐待而离家出走的少女,怕发生意外将少女带到警局,其父母经过二小時的敎育後深深表示悔悟,具了悔過結,保證以後不再加以虐待。
关键词: 杭州市 後母 虐待

内容

(本報訊)本市聖塘路七十七號住民姚森,於昨天在聖塘路上發現一個少女,神色憂悒,低頭徘徊,問她姓名住址,均置之不理,似有無限的隱衷。姚森恐怕發生意外,便陪她一同到公安局昭慶寺派出所,經該所同志反覆詢問,始吐露了姓名、住址及出走的原因。據她說:她名字叫毛秀月,今年十五歲,三歲時死去了親娘,四歲寄養到外婆家里,到十二歲,才由她的爸爸領囘。現在爸爸和後母住在延齡路二八八號,做裁縫為業,她後母因自己生了三個小孩子,以致對她另眼相看,時加虐待,常常要她做許多事情,稍許做錯了一點,就給她一頓毒打,弄得遍體鱗傷。因為虐待太厲害,她曾數度離家出走。去年間一度出走在外面幫傭了四個月,結果被她爸爸的朋友發現,通知她爸爸的將她領了囘去,最近因不堪虐待,又從家中逃了出來。該所根據她的訴說,卽將她的父母親傳來。父親名叫毛杏林,母親名叫江珠鳳,他們承認自己曾對毛秀月時加毆打,但不承認毛秀月不是親生女。該所根據了解情况,特予指出,現在的兒女是國家的新主人,不管是親生女也好,非親生女也好,對兒女非份虐待總是不應該的,必須立刻糾正,以後應該好好加以說服和敎育。兩個做父母親的,經過該所同志二小時的敎育後深深表示悔悟,具了悔過結,保證以後不再加以虐待。臨走時,三個人(偕同女兒)向工作同志連聲道謝,而後乃去。(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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