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婚姻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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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9895
颗粒名称: 個人婚姻問題
并列题名: 不應該動搖革命意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当代日报发表“個人婚姻問題”一文。
关键词: 当代日报 婚姻 感情不合

内容

如今我有一個很難解决的問題,寫給你們,希望在百忙中予以答覆。我的婚姻是由家長做主訂的,結婚後,感情卽不融洽,尤其是近一、二年,更惡劣到極點,却始終未能離婚。主要原因是我有許多顧慮,因我是脫離生產的工作員,倘使離婚,家中丢下七十餘歲的祖母和六十餘歲的母親無人照管,同時二位老人很愛孫子(四歲)。離婚捨不得小孩;若不離婚個人陷於苦惱。我想爲了不致使一位老人失去依靠,是否能使我老婆離婚不離開我家呢?或是個人宣佈脫離夫婦關係,重新另娶。究竟如何是好?請速答覆。現我徘徊在兩條歧路:一是放棄家庭,終身獻身於革命,一是爲家庭拉腿,沉沒到家庭裏去。究竟採取什麽態度才對呢?請吿訴。
   黃倫理上倫理先生:
   夫婦感情不合不能繼續同居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政府申請離婚。在判決離婚後,男婚女嫁都可自便。如果女方因舊禮敎束縛離婚後仍不願離開婆家,可本着「居住自由」的原則允許其在婆家居住,但不能約定女方離婚不離開婆家的條件,限制婦女的自由。你願意離婚,同時又願讓你老婆離婚後不改嫁仍爲家庭扶老育幼,只為個人不顧別人,這是不對的。
   一個革命者,在任何情况下,不應動搖革命意志。因此你提的第一條路:「終身獻身革命」是對的,這是唯一的革命方向,不能有所動搖。是否脫離家庭,要看家庭是否阻礙革命?如無大阻礙,應經過敎育動員,在可能條件下,予以照顧也是可以的,今天一般不應採取脫離家庭的辦法。但你提的第二條路是非常錯誤的,是家庭觀念深,革命意志不堅决的具體表現,希望你加強鍛鍊,堅定革命意志,堅决地爲人民服務。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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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责任者
黃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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