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方人員遣散費財政廳規定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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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9788
颗粒名称: 僞方人員遣散費財政廳規定辦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浙省人民政府財政廳規定僞方人員遣散辦法。
关键词: 人民政府財政廳 僞方人員 遣散辦法

内容

(本報訊)浙省人民政府財政廳頃規定:凡經我接管之各地反動政府、軍隊、機關之一切人員,予以遣散者,應遵照下列各條辦法發給遣散費:
   (一)接收之各種機關幹雜人員,遣散時除按其在職時間發給薪資外(如工作至十號卽按其全月應得薪資發三分之一),遣散費按其本人一個月薪資發放之。
   (二)路費、車費,根據其路程遠近,人口多少,有特殊困難者酌予發給。
   (三)如已確定遣散而因特殊情况不能卽時走者,其在未走前之伙食費,仍由公家負責報銷。
   (四)六、七、八月份之薪資,不予補發,惟可在路費上予以照顧。
   (五)戰俘及剿匪捕獲之土匪散兵,按路程遠近發路費,不發給遣散費。(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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