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職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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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7577
颗粒名称: 保障職工生活
并列题名: 建立供給商店與合作社華北人民政府三項决議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8月華北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供給商店和消費合作社保障職工生活的决定。
关键词: 職工 建議 人民政府 保障

内容

(新華社北平廿一日電)華北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供給商店和消費合作社保障職工生活的决定。
   華北人民政府在研究了華北第一屆職工代表會議關於建立供給商店與消費合作社保障職工生活的决議之後,對該項建議,原則上均表同意,認爲這一保障生活的有效辦法之是,並作出以下的决議:
   (一)在華北財經委員會領導下,成立工薪專營機構。各省市政府亦得視工作之需要,成立工薪專營機構。
   (二)工商部應卽指令所屬貿易部份,着手研究在必需和可能的條件下,組織供給商店,舉辦職工生活必需品的配售事宜;在實施時可商同總工會選擇一定的地區及工廠,先行試辦,取得經驗,逐步推廣。
   (三)各工廠企業主管機關應幫助各廠職工會組織職工消費合作社,特別在供給商店尙未組織成立前,各廠職工消費合作社,應對職工生活必需品的供給,儘可能地担負一定的責任。一切合法的供給商店職工合作社,准予免征營業所得稅,但如有假借職工合作社名義,進行合作社業務以外之其他商業活動者,應予取締。
   (新華社北平二十一日電)今年五月在平召開的華北第一屆職工代表會議,曾就有關保障職工生活,和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等七個問題,分別作出決議或建議,送請華北人民政府採納執行。華北人民政府經縝密研究後,已對上述七個問題分別作出决定,並於八月十日公佈。按華北局一屆職工代表會議所作七個問題的決議與建議為:一、「關於建立供給商店與消費合作社保障職工生活的决議」。二、「關於在國營公營工廠企業中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與工薪職工代表會議的决定」。三、「關於組織工業復員委員會負責計劃工業復員問題的建議」。四、「關於建立各省市勞動局問題的建議」。五、「關於華北大工礦區,劃爲工業區,設立統一政權的建議」。六、「關於恢復和建立工人區內的學校問題的建議」七、「關於工薪所得稅問題的建議」。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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