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市房產(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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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6784
颗粒名称: 關於城市房產(下)
并列题名: 房租的性質和政策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章刊登了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對於城市私人所有的房屋,地產和房租的政策,採取的原則。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房產 政策

内容

綜合起來說: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對於城市私人所有的房屋,地產和房租的政策,採取如下的原則:
   一、承認一般私人所有的房產的所有權,並保護這種產權所有人的正當合法經營;禁止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任意佔用私人房屋。對於官僚資本的房產,在調查確實後必須加以接收;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的房產,經政府依法判決,則加以沒收,歸於人民民主國家所有。
   二、允許私人房屋出租,租約由主客雙方自由協議來訂立。租額不得過高,但是也不宜太低,原則上應高是除掉房屋折舊賠償金和必需的修理費用部分後,房租中的利息部分大體上相當於社會上正當的平均利潤。地產的投機,應當禁止。
   三、主客雙方都應當遵守所自由議定的和約。在契約有效期間,房主必須依約修理房屋,並不得任意增加租價或强令房客搬家;房客也必須依約按時交納房租,不得故意拖欠不交,對於房屋內部的設備也應該加以保護。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本調解精神自行協議解決;協議不成時,可由人民政府仲裁或由任何一方聲請人民法院處理。
   四、人民政府有權保護城市的房屋並督促房主進行必要的修建,不能聽任有用的房屋拆毀、倒塌。對於私人所有的房屋、地產,政府並要按累進制分等徵收一定的捐稅。
   人民政府的這種關於城市房屋的政策,不是暫時的,而是要長期實行的。因爲只有這樣,才能使城市居民有足够的房屋可住。如果不採取這樣的方針,而採取相反的方針,如像土地改革運動中某些個別城市曾錯誤地實行的沒收房屋,或不確定、不保護房屋所有權,不問具體情況無條件、無限制地强制壓低房屋和額等辦法,結果就會造成城市房屋的破壞。當修蓋房屋無利可圖而房屋所有權又無可靠保障時,不僅沒有人願意化錢去蓋新房屋,而且連舊有的房屋也會沒有人管、沒有人修,甚至任意拆賣;結果使得人民沒有足够的房子住,對於人民反而極爲不利。人民政府將來是一定要修築大量的城市房屋來解决市民的住宅問題的,但是,今天國家的資財主要是用於進行人民革命戰爭和用於恢復和發展生產,不可能投下大量資本來建築房屋。因此就需要鼓勵私人資本來修建房屋。要使私人資本願意投入房屋的建造,就必須保護房屋的所有權並允許其正當合法地租賃,讓資本可以週轉,房主有利可圖。但是,怎樣才算有利可圖呢?由於房屋的等級、地位、……等複雜情况,不可能也無須規定硬性的租額,只可以由房主和房客自由協議才能確定。政府今天的責任,只在於取締一些封建的特權、强佔强租、投機取巧或收取過高組□的行爲,使房屋的租賃確能在自由協議的基礎上進行,讓工人及其他勞動人民有房可住並不至受到過分的剝削,此外還應當把所有城市房屋看作社會的財產,加以適當的監護。這樣才能使城市房屋日漸增多,人民的居住不發生困難,給將來社會主義的房屋公共所有權制度,造下有利的條件。
   以上說的是私人所有的房屋和房租。至於公有的房產,它的所有權的性質,從而它的經營是否存在着剝削關係和剝削屬於何種性質,是要看佔統治地位的是那個階級或那些階級,卽國家是什麽階級或那些階級聯盟的國家來決定的。在國民黨反動派亦卽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聯盟的統治之下,所謂公有房屋,在實質上乃是以四大家族爲首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少數人所私有的財產。這種房產是特權者假公濟私和藉以剝削、魚肉人民的工具。在打倒國民黨反動統治之後,這些用人民血汗築成的公有房屋,必須由人民政府全部予以接管,由於接管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房屋和由於沒收官僚資本家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私人所有的房產而來的人民民主國家的國有房產它的所有權屬於人民政府,也卽屬於全體人民,更明白地說:它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主體的人民大衆的公有財產,是帶有社會主義性質的財產;由人民政府出租這些公共房屋所收得的低額房租,主要是用來作公有房屋整理、修補的基金,如有多餘時,並用於擴展城市的建設。(華北人民政府曾明令規定公房房租限於這種用途,參看北平人民日報四月十一日第三版。)這種房租是政府對人民公有財產分配使用和修理、擴展的一種合理取値,不是剝削,和私人房主利用房客所收取的房租,性質根本不同。這種國家公有房產合理取値的房租,甚至就是在社會主義的社會裏,也是必須存在的。例如現在的蘇聯,就是普遍收取這種房租的。
   根據上述的分析,可見認爲城市解放了,可以白住房子,一切房租都可以不繳了,甚至以為可以平分城市的房產了,這些思想都是不對的,都是不符合於勞動人民全體當前的和長遠的利益的,都是不能够實現的。
   (新華社北平十一日電)【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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