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法院昨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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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6542
颗粒名称: 上海人民法院昨日正式成立
并列题名: 陳毅市長講話:守法的人民將獲得保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法院舉行成立大會,正式成立。
关键词: 上海市 人民法院 成立

内容

(木報十一日上海電)經兩個多月籌備的上海市民自己的法院——上海人民法院,已在今(十一)天上午八時舉行成立大會,到有陳市長、潘副市長及各機關首長等四十多人。陳毅市長在大會上講話,他說:我們上海的人民應該慶賀我們已經有了人民自己的法院,人民法院將執行人民法律及新民主主義的各種法令。上海市人民法院成立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以後守法的人民從此獲得了人民法律的保障,違反法規的匪特、暴徒將逃避不掉人民法律的制裁。人民法律將分兩方面進行:第一方面人民有了糾紛,我們要用耐心說服和教育方法調解,對頑固份子幫助他改造,改變他的思想,使其覺悟。另一方面,對蔣介石匪徒們的破壞人民安全者,將予以强有力的制裁,以保護全市人民的安全和政府的尊嚴。陳市長繼續對法院的工作人員說明我們廢除僞法律,創造了人民新的法律,大家必須要做到「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因為我們對司法經驗還不多,我們一面執行人民法律,一面還要吸收人民的意見,加以適當的修改。潘漢年副市長講話說:今天上海市民已經有了人民自己的法院,市民從此得到了保障,過去反動派的法律是專門對官僚地主少數人有利的,試問堂堂的一部「六法全書」,我們人民得到了多少好處呢!眞是「衙門八字開」無錢無勢莫進來」,現在這種僞法律已經澈底廢除了,我們要建立起新的人民法律,人民要擁護自己的法院,法院人員要為人民服務,表現新司法作風,消滅欺壓人民的官僚作風和惡習慣。至於做律師的,祗要經過學習以後,赤誠爲人民服務,也有他自己的前途的。
   (本報十一日上海電)上海人民法院今天□式成立,開始受理民刑案件。在統一的人民法律沒有公佈以前,該院將以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軍所頒佈的綱領、法令、決議、條例和新民主主義的各種政策爲依據,以保障人民政府和人民權益,維護革命秩序。該院並設有問事代書處,以便利人民詢問瞭解各項法律問題和訴訟程序,給不識字的市民代書訴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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