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車不宜帶人夜行車輛須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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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6299
颗粒名称: 自由車不宜帶人夜行車輛須點燈
并列题名: 公安局派警取締勸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杭州市公安局表示,自由車不宜帶人,夜行車輛須點燈。
关键词: 公安局 自由車 夜行

内容

(本報訊)本市公安局,以近來天氣很熱,晚飯過後,許多人騎了自由車到湖濱兜風,多數在車子上帶了一個人同騎,偶不小心,很容易發生危險。前天在白堤附近,有個人同騎一輛自由車不慎跌翻,並且有一個人暈厥過去。公安局爲免發生意外,已派警開始嚴格執行禁止自由車帶人,如不聽指導的,决予扣辦。
   (又訊)杭州市公安局中城區分局,為維護夜間交通秩序安全起見,現規定凡夜間行駛市區之汽車、三輪車、人力車、一律必須點燃車燈,並已開始在官巷口、延齡路、羊壩頭、弼敎坊等處由人民警察分別執行。凡未燃燈行駛車輛,均予勸告,叫他們有燈的當卽點起,沒有燈的第二天必須要準備好。(軍·丹)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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