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關係問題勞大明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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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4208
颗粒名称: 師徒關係問題勞大明白規定
并列题名: 答呂洪根等十一位讀者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是轉載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通過關於職工運動當前任務决議第三章第六項第四點規定的内容,特為解釋呂洪根等十一位讀者提出的師徒闗係問題作为參考。
关键词: 呂洪根 師徒關係 明白規定

内容

本報最近接到呂洪根等十一位讀者來信,要求解釋師徒闗係的問題,茲為有系統的解答這一間題,特轉載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通過關於職工運動當前任務决議第三章第六項第四點規定,供讀者們參考:
   「學徒最高學習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學徒待遇依其進度逐步增加,最低够吃,最高除够吃够穿外,給予相當津貼。師徒關係應嚴守尊師愛徒原則,學徒必須盡心學習,努力生產。師傅不得虐侍徒弟,尤須盡心傳授技術」
   在上述的勞大决議案的幾個問題的說明(亦爲勞大文件)中第四項有這樣規定:
   (一)經過一定年限,學習技術,而成爲技術工人者爲學徒。現在華北有些軍火工廠將許多操作簡單機械,從事一種專門勞動的熟練工人,也常作學徒(此種「學徒」佔到職工人數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以上)。因此經常感到學徒待遇過低,結果造成學徒待遇過高,而一般普通工人、熟練工人(均被稱爲「學徒」者)的待遇過低之平均主義現象,應該糾正。各種單純勞動的熟練工人,雖然也須經一定時間的學習的訓練,但這種時期一般很短,此種習學的工人可以稱爲養成工,而不要稱為學徒。
   (二)學徒待遇不宜過高,因為學徒的主要目的在學習技術而不在取得報酬。學徒初期因剛從家庭出來,且帶有隨身被服,故只管本人吃飯,中期可以補充被服,後期則必須足够維持本人生活。並可按學習程度給予相富津貼。學徒待遇過高企業主將不願招收學徒,而我們現在又無力量開辦大批職業學校,結果技術工人難以培養,對發展工業是不利的。
   (三)學徒年限,根據中國社會習慣,一般不得超過三年。年限長短,應以所學技術的繁簡難易而定。在工營企業中,進步特快的學徒經過一定形式的考驗,學習年限可以縮短,提前升爲工人。
   (四)對學徒的虐待,懲罰、必須取消。在小規模的私營企業中,工作與生活的分工不嚴密,學徒對師傅一般在生活上慣有的勤務不主强調反對,在新解放區,更不應提:「學徒翻身」的口號,以免師徒對立影響技術的學習。
   根據以上決議與說明的原則規定,一方面能照顧現實情况,以便培養大批技術工人:一方面照顧學徒的生活,不受虐待和過分的剝削,順利完成學業。學習期滿的學徒,應該升為工人。
   在現階段的中國社會中,必須發揚尊師愛徒精神,改善師徒關係,師傅不應虐待學徒,不應無故開除學徒,要認眞的敎育學徒,適當的照顧學徒的生活,學徒要尊敬師傅,認眞學習技能,不要把「三年滿師」的學徒習慣辦法,純粹的認為封建剝削。(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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