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執行勞資兩利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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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1524
颗粒名称: 正確執行勞資兩利方針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49年6月19日当代报发表的正確執行勞資兩利方針的專載文章。
关键词: 哈爾濱市 勞資兩利 政策

内容

新華社
   今天(按指一九四八年九月卄一日)本社所廣播的關於哈爾濱市勞動關係的消息中,反映解放區各地在普遍推行「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正確政策並獲得顯著成效的生產建設運動當中,尙有部分私營工商業主曲解政府政策,任意侵犯工人學徒正當權利和侵犯人民政府利益的違法行為。這個情况在其他解放區也有發現,値得提起注意。
   「勞資兩利」,是新民主主義的人民政府處理勞資關係的基本方針。所謂「兩利」,就是說,爲達到「發展生産,繁榮經濟」的目的,必須同時兼顧勞資雙方的利益,而不能只顧勞資任何一方面不顧對方的利益。過去許多地方,曾經錯誤地過分强調了工人一方面的暫時利益,忽視了資方利益,致使資方無利可圖,甚至錯誤地搬運農村反封建鬥爭的方法來對付普通資本家,這些錯誤行動的間接或直接結果,不但損害了普通資本家,而且更嚴重地損害了工人本身。這種「左」的錯誤的偏向,近來各地都已糾正或正在糾正中,只要它繼續存在,也還要繼續糾正。但是,同樣重要的,就是必須反對與防止另一種偏向,卽是片面地強調資方利益,縱容資方違法犯紀,侵犯工人的法定權利而不加干涉,以至犧牲工人方面的基本利益。這也是違背了勞資兩利的基本方針。
   解放區新民主政府,在過去、現在乃至將來革命在全國勝利以後的一個長時期內,與堅决執行消滅官僚資本主義政策同時,是允許一般資本主義經濟的存在,是保護一切有益於國民經濟的私營工商業主。但必須指出,新民主政府所允許和保護的,只是一切有益於國民經濟的資本主義工商業,只是其合法的營業,如果其中有破壞國民經濟的成份,有違反法令的行為,自然不在被允許與保護之列,而應受到禁止與法律上適當的制裁。承認自由資產階級在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和政治組織中佔一定的位置,並不等於取消或放鬆國家企業的經濟領導和無產階級的政治領導,或者把資本家的地位不適當地抬高到工人、農民之上,壓迫工人農民。保護工商業主合法的正當的利益,並不是說因此就應該去無原則地幫助其不利於國民經濟的經營,就可以不注意保障工人應享有的各種權利。
   因此,在處理勞資關係問題上,各地黨政領導機關,必須正確執行「勞資兩利」的方針,反對「左」的和右的兩種偏向。既要保障工人利益,又要適當地照顧資方利益;旣要在經濟上政治上適當地保護自由資產階級,但當他們有違反人民及其政府利益的錯誤行爲時,又必須進行適當的鬥爭,才能保證國家和社會的政治與經濟循着有利於全體人民的正確方向順利發展。凡是存在着「左」傾錯誤的地方,應說服工人照顧長遠的利益糾正這種錯誤,在發生資本家違反政策法令情事的地方,則應勸導或命令資方遵守政策法令。對於少數不服勸導明知故犯或陽奉陰違的分子,則應由政府及有關方面分別輕重依法予以有效的處置。但是同時又須注意,不要由此而又重複「左」的錯誤,對於一切有益國民經濟的中小資本家的合法營業,不採取堅决保護的方針而採取打擊破壞的方針。一切有關的領導機關,應隨時隨地注意防止上述任何一種偏向的發生,保證「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政策的正確執行。但是,如果在社會上不進行這樣兩方面的鬥爭,如果在黨政機關中不進行這樣反「左」與反右的兩條戰綫鬥爭,那就不能保證這個政策的正確執行,就不能發展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就或者要犯農業社會主義的錯誤,或者要犯資本主義路綫的錯誤,這是一切共產黨員和革命幹部必須了解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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