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农民一颗「定心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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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6964
颗粒名称: 再给农民一颗「定心丸」
分类号: F301.0
摘要: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出,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做法,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的关系和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地应积极提倡。据了解,农业部对全国百县的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已有1/3左右的村完成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总的情况和效果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前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关键词: 土地承包 土地政策

内容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出,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做法,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的关系和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地应积极提倡。
  据了解,农业部对全国百县的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已有1/3左右的村完成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总的情况和效果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前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为此,国务院对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稳定和完善土地关系作了一些具体规定。通知中说,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承包合同期满后,在总结经验、完善承包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在此过程中,严禁强行改变土地权属关系,严禁发包方借调整土地之机多留机动地,不得随意提高承包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要保护承包者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续和发展,应纳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范围。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部分劳动力转向非欣产业并有稳定收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地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釆取多种形式适时加以引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王廉官摘自《中国改革报》)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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