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内不准吸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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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6442
颗粒名称: 中小学幼儿园内不准吸烟
分类号: G478
摘要: 市教育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局于近日作出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内吸烟。规定具体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明白吸烟的危害性,增强禁烟的自觉性。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要为人师表,率先禁烟。个别一时难以戒烟的,学校可视情况辟临时吸烟室。
关键词: 环境卫生 吸烟

内容

本报讯市教育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局于近日作出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内吸烟。规定具体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明白吸烟的危害性,增强禁烟的自觉性。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要为人师表,率先禁烟。个别一时难以戒烟的,学校可视情况辟临时吸烟室,并动员其早日戒烟。中小学生要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吸烟,对于其中有吸烟行为的,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对于来校(园)参观、听课、开会、检査、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同志及家长,学校要热情接待,但不准敬烟,也不得在接待场所摆放香烟,并提醒其不得在教室、实验室、会场、操场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学校禁烟工作切实加强检査,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符合要求的学校,经评选命名为“无吸烟学校”,对执行规定不力的学校,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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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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