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东国税所与税收辖管企业约法三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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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6192
颗粒名称: 长东国税所与税收辖管企业约法三章
分类号: F810.422
摘要: 日前,市国家税务局清河分局长东税务所与税收辖管企业约法三章:(一)检査不留饭;(二)意见及时提;(三)事情共同办。
关键词: 财政收入 税收政策

内容

本报讯日前,市国家税务局清河分局长东税务所与税收辖管企业约法三章:(一)检査不留饭;(二) 意见及时提;(三)事情共同办。(安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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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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