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6161 |
颗粒名称: | 关于做好1995年度《淮阴市施工取费标准证书》年检、验证工作的通知 |
分类号: | TU4 |
摘要: |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反”斗争,根据市纪委淮纪发(95)6号《关于加强基建领域执法监察和纪律监督的意见》和市建委、市监察局淮建办(95)第42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坚决根治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已领取《淮阴市施工企业取费标准证书》的单位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河、清浦两个区的区属施工企业,由区建设局负责将原领“证书”(正、副本)送到我处统一办理验证手续。 |
关键词: | 建筑施工 工程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