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6名犯罪分子被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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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6078
颗粒名称: 沭阳6名犯罪分子被捕
分类号: D631
摘要: 4月4日上午,沭阳县公安局在耿歼乡召开“3•21” 事件打击处理大会,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犯罪分子郑守华、黄秀霞、郑志军、郑志兵和滥伐林木犯郑守连、郑爱国依法逮捕。3月21日凌晨5点钟,沭阳县耿圩乡周庙村郑庄组20余名群众到村后一条马路旁滥伐集体白杨树(原有234棵))115棵。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林木保护

内容

本报讯4月4日上午,沭阳县公安局在耿歼乡召开“3•21” 事件打击处理大会,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犯罪分子郑守华、黄秀霞、郑志军、郑志兵和滥伐林木犯郑守连、郑爱国依法逮捕。3月21日凌晨5点钟,沭阳县耿圩乡周庙村郑庄组20余名群众到村后一条马路旁滥伐集体白杨树(原有234棵))115棵。乡派出所接到村支部报案,所长骆金龙、指导员李学苏、副所长邬建国立即率领蔡玉奋、孙以亮、胡方文、刘成华等联防队员前往制止,被在场不明真相的30余名群众围攻殴打,“六• 四”式手枪一支、子弹六发被抢。县公安局接报后,治安股长王士超率领7名干警前往处理,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又打伤前往处理的干警,并抢走“七•七”式手枪1支,“大哥大”电话一部。沭阳县公安局得悉情况后,根据上级指示,调集优势警力,在县检察院协助下,及时平息了事态。后沭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查清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暴力阻碍执行公务案,为首分子郑守华、黄秀霞、郑志军、郑志兵、郑守连、郑爱国等6名犯罪分子被依法逮捕。(效平贵青金龙)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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