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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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5249
颗粒名称: 洪泽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分类号: D926.2
摘要: 最近,洪泽县人民法院受到省高院的表彰,被授予「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九九四年洪泽法院执行庭执行率达百分之九十八,执行标的七百二十三万元,兑现标的额一百八十一万元,案件执行数,执行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两倍,执结案件数是前三年执结数的总和,创建庭以来的最高水平。
关键词: 司法制度 法院工作

内容

最近,洪泽县人民法院受到省高院的表彰,被授予「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九九四年洪泽法院执行庭执行率达百分之九十八,执行标的七百二十三万元,兑现标的额一百八十一万元,案件执行数,执行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两倍,执结案件数是前三年执结数的总和,创建庭以来的最高水平。(石守华)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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