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佃富玩忽职守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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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5178
颗粒名称: 朱佃富玩忽职守被处罚
分类号: D924.393
摘要: 4月14日,清浦区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宣布对朱佃富免予起诉决定。朱佃富原系市被单厂经营科科长,1990年9月,吴克生、吴克祥、沈金华等人,持四川工合发展总公司业务部的介绍信(该业务部于当;年5月已停业整顿)来淮阴市被单厂联系购买被单,提出用6.5万现金,购买价值14万元的被单,朱既不执行厂长关于先去市工商局咨询弄清该单位情况后再说的指示,又明知对方不具有法人资格,竟擅自与吴克生等人签订了购销被单的合同,1990年9月至1991年1月,连续4次发给吴克生等人被单44740条,价值73.3万余元,仅收回货款31.9万余元。
关键词: 刑法分则 玩忽职守

内容

本报讯4月14日,清浦区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宣布对朱佃富免予起诉决定。
  朱佃富原系市被单厂经营科科长,1990年9月,吴克生、吴克祥、沈金华等人,持四川工合发展总公司业务部的介绍信(该业务部于当 ;年5月已停业整顿)来淮阴市被单厂联系购买被单,提出用6.5万现金,购买价值14万元的被单,朱既不执行厂长关于先去市工商局咨询弄清该单位情况后再说的指示,又明知对方不具有法人资格,竟擅自与吴克生等人签订了购销被单的合同,1990年9月至1991年1月,连续4次发给吴克生等人被单44740条,价值73.3万余元,仅收回货款31.9万余元。
  案发后,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又追回货款10.5万余元,以货抵款3.6万余元。
  检察机关通过审理认为,朱佃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明知对方没有法人资格,却与其签订购销合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案发后,朱认罪态度较,又积极配合追要货款,故作出上述决定。
  (李成斌俞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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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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