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丑媳见公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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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5130
颗粒名称: 让「丑媳见公婆」
分类号: F724
摘要: 笔者曾参加过几次打假行动,虽然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被付之一炬,制造销售者也被罚了款,但有关部门只同意在报上发一条消息,不同意将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具体单位在报纸上“亮相”。为何?说是怕影响一些单位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这说到底,就是“家丑不要外扬”。
关键词: 商品流通 打假

内容

笔者曾参加过几次打假行动,虽然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被付之一炬,制造销售者也被罚了款,但有关部门只同意在报上发一条消息,不同意将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具体单位在报纸上“亮相”。为何?说是怕影响一些单位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这说到底,就是“家丑不要外扬”。
  假、冒、伪、劣商品是害群之马,没有什么可以同情和迁就的。执法部门必须执法从严,违法必究,以法制促进经济繁荣。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只有通过法制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假、冒、伪、劣商品才会没有市场,也才能保证本地。的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
  倘若打假只在没收、销售和罚款上做文章,不去“家丑外扬”,让其痛定思痛,那只不过是像“农夫和蛇”一样,不法商贩不会被你的仁慈所感动,不再去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害人,说不定“疮疤”一好就会变本加厉。到头来只能导致这个地区、这个部门的市场萧条、经济滞后。
  由此说来,打假,不单要依法给予没收、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和罚款,还应在报纸上点名道姓地给予曝光,让“丑媳妇见公婆”,形成老鼠上市、人人喊打的局面,那样,假冒伪劣的市场将大大缩小。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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